林業評估鑒定公司的鑒定范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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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專門的林業
司法鑒定機構,只有具備一定資質的林業評估鑒定公司,比如河北農業
司法鑒定中心。林業相關鑒定、檢測、鑒定機構和具有一定林業專業知識的林業工作者,可以根據其專業知識接受不同的委托,從事林業
司法鑒定工作。識別范圍如下:1. 林地邊界及面積調查;確定樹種、數目和材積;2. 幼苗品種和數量的測定;林業經濟動植物的種類、數量及效益評價3.森林土壤和森林植被調查與分析林木幼苗質量等級檢驗;造林質量等級的調查與評價4. 各種森林采伐和其他經營活動的效果評價;5. 調查、鑒定野生動植物的種類、數量和保護水平;6. 森林病蟲害的鑒定、檢驗,森林檢疫物的種類、等級;7. 評估森林資源因各種自然災害或人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綜合效益損失因素;8. 其他林業特殊問題的識別和判斷。《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四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開展司法鑒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科學技術操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