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評估要注意這些問題,千萬別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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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雖然擁有一片林木,卻不知道林木價值評估的概念,更不知道林木評估要注意的問題,因而被人牽著鼻子走,*終導致上當受騙。林木評估和林地評估、林權評估息息相關,因此林木評估必須與其他兩項同時進行,但是現實操作中這一點往往被有意忽略。我們以“用材林”為例,以林權使用權限為基礎,分兩種情況討論。一、在評估的時候該林地的使用權已經到期。此時要是對這片樹林的價值進行評估,前提是評估的委托人持有此片樹林的林權證。我們知道,林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包括“林木”、“林地”,由于林地使用期限已到,于是對這片樹林的資產評估實際上就是對林地上的林木價值進行評估。可以這樣理解,這實際上已經包含對“林地”價值的評估,因為在使用權期限內,林地的價值就是體現在支持了林地上的林木生長。當然,如果在這片樹林中還有某些“林下產品”的話,那就還應當包括這些林下動植物的價值評估。至于林下產品的評估,就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了。二、目前林地的使用期還沒有到期,甚至還有幾十年的時間。那么,這片樹林的評估不僅要對林地上的林木價值進行評估,而且還要對這批林木采伐之后林地繼續使用所獲得的價值進行評估。例如,可以繼續植樹,繼續管護;還可以有一個、兩個或者三個輪伐周期,都應當進行價值評估。所以,林木評估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林地使用期限問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