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司法鑒定對于生活中絕大部分人來說是一個陌生的詞匯,甚至一些行業內部人員都不能說的十分清楚,這也是林業司法鑒定目前所處的尷尬局面。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資本對林業投資的加大,林業司法鑒定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下面我們就看一下,林業司法鑒定目前不能全面推廣開來的一些原因。一、社會認知度不高。因為林業行業政策要求高、技術規范相對復雜,外行人對林業本身就摸不清頭腦,更別說林業司法鑒定了。對于“林業司法鑒定所”這樣的機構,就算是內部職工都不知道,林業司法鑒定的業務量更別想提高了。二、司法知識和林業鑒定知識有機結合十分缺乏。林業司法鑒定是森林資源資產訴訟活動中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所作的司法鑒定書是司法活動中的重要物證。鑒定結果是否正確對審判是否公平,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否能夠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法規是否得到有效地執行具有直接的影響。三、現有人才隊伍滿足不了社會需求。近幾年涉及到林業司法鑒定的案件越來越多,現有鑒定機構和人員,若是嚴格按照資質鑒定標準而來,符合條件的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