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蓋房子很便宜,不像城市,房子都是180萬買的,200多平米的2層樓才30萬左右,那么農村蓋房子有什么規定呢?
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如下:
嚴格執行宅基地面積標準,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超面積的,登記時按下列條件辦理:
1 . 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自《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未擴大的,可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登記。
從1982年實施《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到1987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面積標準的,超出部分可按當時**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后按實際使用面積登記。
3.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面積標準的,按實際核定面積進行登記。面積超過當地標準的,可以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的年譜欄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房屋單獨建造或者現有房屋拆除、改建、裝修或者政府依法實施規劃、改建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并按照當地標準重新登記。
有證據證明村民宅基地面積超標的,村民占用面積屬于非法占用土地。村民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措施。有條件返還的,可以要求其返還,或者村委會征收超過部分面積的有償使用費,或者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編年史欄注明超過面積標準。家庭建房或者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改建時,按照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超出部分歸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