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程序是怎么樣的?森林評估公司為您講解:
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規定》,國有林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法定程序由評估立項、評估委托、資產核查、資料搜集、評定估算、提交評估報告書、驗證確認、建立項目檔案八個階段組成。
(一)評估立項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立項的申報是指依法需要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單位,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森林資產評估申請書,經審核(提交林權證、身份證原件進行審核),做出是否進行評估的決定,通知申報單位是否準予立項的過程。
(二)評估委托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單位接到立項通知后,可自選委托具有承擔森林資源資產資格的評估機構對立項通知書規定范圍內的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估。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后,應與委托方簽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協議書》。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稱,委托評估的森林資源資產范圍、對象和種類,評估時間、地點、雙方責任和義務,評估收費標準,違約責任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委托書》經雙方負責任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森林資源資產占有單位在評估委托時,還要同時提交有效的森林資源資產清單以及其它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