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外已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環境健康危害受理、判定點評和斷定作業程序,以及較為合理的危害補償機制、法令和規范系統。而在我國,法令法規不健全、斷定規范和技術規范不完善、判定點評機構缺少且能力不足,是當前環境健康危害判定點評作業面對的首要難題。
盡管我國的環境維護法令法規中都不同程度地體現了維護人體健康的原理和理念,但對環境健康危害賠償只是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則,缺少對判定點評的依據、規范、程序和辦理,以及賠償資金來源等方面可操作性的規則。
完善的判定點評準則系統以環境健康危害賠償法令為中心,并輔之以環境健康監測點評系統、環境健康危害點評系統和環境健康危害賠償的資金機制等政策系統。然而,現在我國環境健康危害判定點評和賠償準則建造仍處于研討和設計階段,尚未形成老練的架構及辦理思路。同時,環保部分和衛生部分盡管建立了作業協作機制,但部分職責分工尚不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