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損害價格評估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方案是什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環境危害補償制度改革計劃》(下稱《方案》)。《方案》提出,生態環境危害無法修正的,施行貨幣補償,用于替代修正。
《方案》提出了生態環境危害補償制度改革總體要求,即通過在全國規模內試行生態環境危害補償制度,進一步清晰生態環境危害補償規模、職責主體、索賠主體、危害補償處理途徑等,形成相應的判定評價辦理和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逐漸建立生態環境危害的修正和補償制度,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造。
《方案》提出了總體目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危害補償制度。到2020年,力爭在全國規模內開始構建職責清晰、途徑疏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補償到位、修正有效的生態環境危害補償制度。
《方案》說到,生態環境危害無法修正的,施行貨幣補償,用于替代修正。補償義務人因同一生態環境危害行為需承當行政職責或刑事職責的,不影響其依法承當生態環境危害補償職責。
《方案》還說到,生態環境危害發生后,補償權利人安排展開生態環境危害調查、判定評價、修正計劃編制等作業,自動與補償義務人商量。商量未達到共同,補償權利人可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