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經濟
林下經濟,主要是指以林地資源和森林生態環境為依托,開展起來的林下種植業、飼養業、收集業和森林旅游業,既包括林下工業,也包括林中工業,還包括林上工業。
林下經濟是在團體林權制度改革后,團體林地承包到戶,農人充分利用林地,完成不砍樹也能致富,科學經營林地,而在農業出產領域涌現的新生事物。它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資源和林陰優勢從事林下種植、飼養等立體復合出產經營,從而使農林牧各業完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循環相生、協調開展的生態農業形式。
開展林下經濟是穩固團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促進綠色增長
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林地產出、添加農人收入的有效途徑,目前已經取得顯著成效。要認真總結經驗,科學謀劃,加強引導,活躍扶持,進一步加快開展腳步,確保農人不砍樹也能致富,完成生態受保護、農人得實惠的改革目標。
特點
林下經濟投入少、見效快、易操作、潛力大。開展林下經濟,對縮短林業經濟周期,添加林業附加值,促進林業可持續開展,拓荒農人增收渠道,開展循環經濟,穩固生態建設成果,都具有重要意義。能夠這么說,開展林下經濟讓大地增綠、農人增收、企業增效、財政增源。十年樹木是林業出產的基本特征。相對漫長的林木出產周期,對林業開展以及對林改后農人發家致富是一個重要的限制要素。只有讓林地早點下“金蛋”,才干更好地促進林業生態建設及工業開展,才干更好地以杰出的經濟效益穩固林改成果,在興林中富民,在富民中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