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資產評估是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中的重要內容,林木資產評估的法規無論是對于資產評估機構還是評估委托方否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除林木行業通用的相關法規及評估行業的評估準則以外,林木評估工作主要由以下幾個相關法規予以規范:
(1)財政部、**林業局于2007年1月1日發布實施的財企[2006]529號《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主要規范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林木評估)的評估范圍、評估機構和人員、核準與備案等。
(2)**國有資產管理局、林業部于1996年12月16日發布實施的國資辦發[1996]59號《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主要規范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程序和基本方法等。
(3)**林業局于2008年5月1日發布實施的LY/T 1721 ─2008 《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規范》,主要規范了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的體系和方法。
俗話說:知彼知己, 百戰不殆。林木資產評估與其他行業一樣,要在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才能少走彎路,增加評估效益。了解法律條文和行業規則是一個負責的評估機構*基本的專業素養,鄭州嘉森你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