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性森林資源價格評估專業人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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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社會和市場對林業的生態資源和林產品產生了巨大的需求。“我國有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的吃糧問題,為什么43億畝林地卻沒有解決好13億人的用材問題?更沒有解決中國人民對生態的需求問題?”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的決定》、2006年中央1號文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都要求深化林業體制改革,建立現代林業體制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人們對生態和林產品的需求。而實現上述目標的具體途徑就是促進林權制度改革,建立配套有效的森林資源資產交易市場,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功能,推動林業產業的重整和發展。森林資源價格評估是森林資源資產的實物量向價值量的轉化過程。評估業務質量的高低受制于實物量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價值量轉化過程,對立地的條件、地利因素等把握的經驗和能力,取決于資產評估人員對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森林資源資產具有動態存在性、分布廣闊性、生物多樣性、地域差異性、效益多重性、經營周期長等特點,因此,在評估過程中,除考慮一般的評估因素外,還需針對其森林資源資產的自身特點,根據評估對象和目的的不同,對其權屬、起源、面積、林種、樹種、林齡、樹高、胸徑、蓄積、材分質量、可及度、氣候,水文、土壤、地質、林下經濟作物及生物多樣性等進行現地調查,也需對采、造、集、裝、運、貯成本、林區道路修建費用、交通運輸價格、林產品市場價格等進行市場調查,了解當地林業政策對委托評估的森林資源資產價值的影響。因此,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人員除具備一般資產評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外,還需要扎實的林業基礎知識,熟悉林業生產經營過程,掌握林業的方針政策。這樣的復合性人材,在目前從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人員之中少之又少,成為制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的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