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就出現了一些關于景象資源游憩效益的點評研討,游覽費用法是目前國內關于游憩效益核算的常用辦法。游憩效益可認為是游覽者游覽參觀后精神上獲得的益處,亦可認為是某一游憩區為全社會所作的服務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景象資源游憩效益點評有別于本文所研討的森林資源價格評估。
游覽費用法以游人的消費者剩下來表達游憩效益,它經過觀察人的市場行為,以某一游憩區的游人所支付的游憩費用(包含交通往復費用、住宿費、餐飲費、門票和游覽的時刻價值) 作為自變量,調查游覽者的居住地和游憩區周圍不同地區的人口總數,樹立游覽費用游憩需求模型,依據需求模型對應的函數關系核算游人的消費者剩下,即整個游覽區歸納游憩效益。
游覽費用法主要用于對景象資源游憩效益的點評,其游憩效益對應的經濟主體比較廣泛,不僅包含景象資源財物的所有者或經營者,還包含交通、住宿、餐飲行業的相關受益者。而森林景象資源財物點評, 一般情況下反映的是森林景象資源財物的市場價值,其點評對應的經濟主體**于森林景象資源財物本身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因而,只有當點評組織受森林景區所在地政府等組織委托,以該景區的社會歸納游憩效益作為點評目標時,才可適當采用游覽費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