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的可再生性和再生的長期性。在必定條件下森林具有自我更新、自我復制的機制和循環再生的特征,保障了森林資源的長期存在,能夠完成森林效益的永續使用。但是,森林資源所具有的可再生性和結構功用的穩定只有在人類對森林資源的使用遵循森林生態體系本身規則,不對森林資源形成不行逆轉的損壞的基礎上才能完成。由于林木從造林到其成熟的時刻距離很長,天然林的更新需更久的時刻,即便是人工速生林也要10年左右的時刻,這就影響到森林資源的再生性和體系的穩定性。
森林資源功用的不行代替性。森林作為一個生態體系,是地球表面生態體系的主體,在調節氣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改善土壤等多方面的生態防護效能上有著重要的作用。而且地球表面生態圈的平衡也要依托森林保持。森林資源產品轉化的巨差性。森林儲量并不意味著高產值。由于木材生產的儲量與年生產值之間存在著一個數量距離。以立木生產為例,森林資源儲量與年砍伐量比*少是17:1,*多為50:1甚至更高①,這種高比例會影響到許多方面的開支,如護林費用等,從而導致巨額資金的占用。
森林資源具有多種功用,能夠供給多種物質和服務。森林資源價格評估,生態效益,社會效益是同一的,對其進行任何單一意圖的經營管理都將發生許多重要的額愛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