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印發通知廢止《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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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9日,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廢止教材價格和部分服務收費政策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廢止《發改委、司法部關于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264號)等有關價格和服務收費政策文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于5月1日前制定出臺本地區
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文件執行之日同時在本省范圍內停止執行《發改委、司法部關于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264號)?! 「鶕?015年4月修改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
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發改委、司法部關于的通知》廢止后,司法部和發改委不再制定出臺新的收費管理規定,由各地依法制定出臺本地區的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規定和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