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態效益價值符合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從具有代表性的資產的概念來進行判別。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認為:資產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企業經濟資源。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也認為:資產是一項作為過去活動的結果而為企業所控制的資源,由此所產生的經濟利益預計在未來將流入該企業。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指出:資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這種觀點在認為資產是經濟資源的同時,又限定必須是能以貨幣計量。其優點是把資產的界限與經濟學聯系起來。可以明確資產的經濟屬性;其缺點是如果貨幣計量方面存在問題時,就將其從資產范圍內排除。
如屬于效益范圍的資產因為不能完整地計量這些效益的價值,就不將其作為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對森林生態效益價值來說,由于其價值的不確定性、模糊性以及生態效益的多面性,生態過程和經濟過程以及兩者之間聯系的復雜性,使森林生態價值或生態效益價值估價的難度增加。造成了計量的困難性,因此森林生態效益價值暫時還沒有作為資產列為會計核算的對象。但是我們應該明確,其資產性在于其具有取得未來收益能力的潛力,這種潛力是通過對營林業的投資,從而使得森林資源的狀況得到改善和生產能力的增強而體現出來的,這種潛力的價值可以認為是資產。因此,森林生態效益價值符合資產的定義,只要解決了確認其價值時存在的技術問題或公認的計量標準等問題,可以對其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