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價格評估的概念
森林資源財物評價是指評價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物評價原則,在評價基準日,對特定意圖和條件下的森林資源財物價值進行剖析、估算,并宣布專業定見的行為和過程。
森林財物的評價是整個財物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森林資源中具有財物條件的部分資源〔森林資源財物〕為對象,進行商場價格的判斷。
森林資源財物評價是一項技能性,政策性很強的作業。從業者不僅要把握一般財物評價的理論和技能,而且還要了解森林資源自身特別的成長改變規則、森林的經營技能和調查技能等,其知識結構既觸及林學采運的專業知識,又觸及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方面的知識,要求多科學的協同作業。
森林資源財物評價與一般財物評價不一樣,它是一種動態的、商場化的社會經濟活動。森林資源財物作為一種能帶來收益的商品,其自身的價值量是由特定時期創造該財物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它的錢銀表現形式為價格,卻要受到商場供求關系等客觀因素所影響。因此,特定時間、特定地點條件對某一森林資源財物進行評價的成果與其價值量不可能徹底相符。森林資源財物的評價是為特定的意圖服務的。同樣的森林資源財物因評價的意圖不同,所采用的評價規范和評價辦法就可能不同。所得的成果也就不同。在某種意義上森林資源財物評價的定論只能是一種判斷性定見。通常是建立在外部環境,按技能上的可能性,經濟上的合理性而進行充沛剖析的基礎之上的,它會隨各種因素的改變而改變。這構成了森林資源財物評價的特別性質。